一、 緣由:基於社會型態之轉變與家長對於疫苗接種審慎之需求,並考量小一學童現行接種之疫苗項目繁多,衛生所與學校業務龐雜,為提升接種品質與效能,讓幼童能在入小學前於醫療院所接受醫師的診察後完成疫苗接種,及早獲得保護力,爰依據衛生署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決議,將小一學童全面接種之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混合疫苗(MMR)、減量白喉破傷風非細胞性百日咳及不活化小兒麻痺混合疫苗(Tdap-IPV)、日本腦炎疫苗(JE)提前至入小學前於衛生所或醫療院所完成,惟考量疫苗免疫力持續時效,建議於滿5 歲至入國小前完成接種。
二、實施時間:民國101 4 2 日起實施。
三、接種對象:
(
) 101 年度:101 9 月將進入國小就讀且滿5 歲以上之兒童。
(
) 102 年度以後:滿5 歲以上入小學前之兒童。


四、 實施疫苗項目:
(
) 101 年度:因JE 供貨期程延後,故本年度優先實施MMRTdap-IPV 之提前接種,JE 則仍維持於國小一年級接種。
(
) 102 年度以後:滿5 歲以上之幼童於入國小前完成MMRTdap-IPV JE 疫苗接種。
五、 接種地點:全國各縣市衛生所及預防接種合約醫院診所。
六、 接種作業方式:
(
) 由疾病管制局印製國小新生入學前預防接種通知單,撥發各衛生局分發至轄區公私立(立案與非立案)之幼稚園大班幼童,請園所協助訂於聯絡簿,提醒家長提前攜幼童赴衛生所、合約院所接種;另於發送國小入學通知單時,再次通知提醒,同時提醒幼童家長於國小入學時繳交預防接種時程及紀錄表影本。
(
) 如幼童尚未完成學齡前應接種之各項疫苗,請各衛生所、合約院所為其安排後續接種時程,儘速完成補接種及上述疫苗之接種。
(
) 實施國小新生預防接種紀錄檢查作業時,應確實檢視幼童是否已於入學前完成各項應接種之疫苗項目,避免後續重複接種。


() 針對未完成上述疫苗接種學童( MMR2Tdap-IPVJE),仍安排於校園進行補接種。
七、 接種紀錄及全國性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NIIS)登錄
(
) 預防接種時程及紀錄表:由本局統一印製註記貼紙,分配各縣市衛生局,提供轄內衛生所及合約院所,針對現行陸續進行常規接種且持用原接種時程紀錄表的幼童,於其前來接種時,將修訂之註記貼紙黏貼於預防接種時程及紀錄表原國小一年級欄位,以提醒家長其後各該項疫苗提前於入學前完成接種。
(
) 預防接種紀錄卡之填寫:該劑接種時間、接種單位請確實登記於預防接種時程及紀錄表上原列國小一年級應接種劑次各欄位。
(
) NIIS 登錄:各該劑接種資料請確實登錄於NIIS-嬰幼兒黃卡資料登錄作業之「小一:MMR2」、「小一:Tdap-IPV」及「小一:JE4」欄位。
八、 衛教宣導:由疾病管制局印製接種通知單及宣傳海報,同時透過相關主管機關與資源管道進行宣導。
九、 接種後嚴重不良反應事件通報及因應


() 衛生所及合約醫療院所於執行本項接種工作時,若發現有接種後嚴重不良反應事件時,應比照其他疫苗,立即填列疑似疫苗接種後不良反應通報單通報衛生局,並副知疾病管制局。衛生局於收到衛生所/醫療院所之嚴重不良反應事件通報時,應立即進行追蹤處理。
(
) 針對疑似因預防接種而受害之請求權人提出救濟申請時,應依「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規定之處理流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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